
岳塘新闻网7月16日讯(通讯员:宋旭)2024年“3.15”晚会,央视财经频道曝光了湖南等地合规企业生产、销售不合格灭火器问题,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排查出涉及湖南客户购买、使用不合格灭火器案件线索,并逐级交办至各地基层检察院。
2024年4月,岳塘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交办的“岳塘地区商户疑似购买、使用不合格灭火器问题线索”进行专项监督。在区消防救援大队的支持配合下,检察干警联合消防队员开展为期多天的现场走访调查,发现辖区商场柜台及沿街多家商户购买使用的“袋*”“誉*”“三*”等品牌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,规格型号“MFZ/ABC4”,系不合格灭火器。灭火器是重要的消防设备,在火灾初起阶段能够迅速扑灭火灾,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部分商户因缺乏辨识能力,购买使用不合格灭火器,在火灾发生时无法及时灭火甚至加重火势,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。
为守护公共利益,筑牢辖区消防安全屏障,5月23日,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向消防救援部门制发检察建议,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,对相关商户购买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;推动辖区重点单位开展自查,加强对辖区商户配置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日常监督检查,防范遏制消防安全风险。
7月12日,岳塘区人民检察院收到消防救援部门回复:已针对相关商户购买、使用不合格灭火器的行为下发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并根据检察建议内容,结合日常监督执法工作,开展辖区各场所全面消防安全自查自改,截至目前已检查单位207家,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400余处。
消防安全无小事。下一步,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本案办理为契机,以点带面,推动建立“公益诉讼+消防治理”协作机制,强化对辖区消防器材、设施,高层建筑消防通道、安全出口消防隐患排查监管,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与消防救援部门的执法办案协作。
责编:于杨
来源:岳塘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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